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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严禁第三方(个人、自媒体、公众号)转发我院发布通知内容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5/7/29  浏览次数:788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严禁第三方(个人、自媒体、公众号)转发我院发布通知内容的声明


      近期,我院发现部分个人及自媒体未经许可,擅自转发、篡改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我院”)发布的各类通知(包括但不限于课题申报通知等),此类行为旨在扩大自身流量,甚至存在欺骗误导公众的意图,已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为维护我院信息发布的严肃性、权威性及公众利益,现郑重声明如下:
1. 我院发布的所有通知(含课题申报通知、工作安排通知等),其知识产权及信息发布权归我院独家所有。未经我院书面授权,第三方(个人、自媒体、公众号)不得擅自转发、转载、摘编或篡改。
2. 对于已擅自转发我院通知内容的单位及个人,限本声明发布之日起24小时内,立即删除所有相关内容,停止侵权行为。
3. 我院已正式聘请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李树伟律师、纪帅律师。对于逾期未删除、拒不停止侵权的行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我院官方发布渠道为本院网站,如需获取我院通知内容,请以本院网站渠道发布信息为准。感谢社会各界对我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声明。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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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转发《山东省未来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5年人工智能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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