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中小学校:
为了切实推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充分调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形成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的学术风气,建设一支品德好、业务精、科研能力强的研究型教师队伍,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现决定开展2016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
2016年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范围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以及各级基础教育教研机构有关基础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在《2016年度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详见山东省教育科研网站www.sdgov.org.cn)范围内自行确定选题。申报课题应围绕基础教育教学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注重科学性、针对性、创新性、可操作性,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和推广应用价值。
二、组织管理
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立项采用自愿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各中小学校和相关单位申报项目的初审工作,择优推荐;研究室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发文公布立项课题。
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结项、研究成果结项鉴定等管理工作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实施。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颁发立项、结项证书。
申报立项的数量:各中小学校每校限报5项。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个项目主持人限1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一项课题。项目组主要成员限5人(不包括主持人),同一人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组的研究。
四、报送要求
报送内容:立项各单位需报送纸质《立项申报书》一式3份。
各单位须提交《立项申报汇总表》1份,排列顺序对应申报材料的排列顺序,加盖单位公章,即使是一份也要填写汇总表)。
立项材料须同时报送与纸质稿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的格式可在山东省教育科研网网站www.sdgov.org.cn.下载)。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不受理个人申报。
报送时间截止:2016年3月15日。
报送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0637号。
收件单位: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250001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076188
电子邮箱:sd_gov@sina.cn
山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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