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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会艺术考级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
发布时间:2/13/2021 浏览次数:1096 |
教育部:社会艺术考级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文件明确,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
7月15日教育部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自评办法》《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办法》等三个文件。文件明确,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强调素质测评要覆盖全体学生。本着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从2015年起开始试点,教育部将在全国建立一批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实验区,实验区由各地申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该办法中看到,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学业指标和发展指标三部分构成。基础指标是中小学生在校内应参加的课程学习和课外活动;学业指标是中小学生通过校内学习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达到的目标;发展指标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以分数呈现,“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的作用是什么?
教育部体卫艺司负责人表示,三个文件明确,学校要如实记录每一名学生的艺术素质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初中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测评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小升初”、中考等升学考试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的依据是学生的写实记录、成绩评定,同时参考教师评语、学生互评、自我评价等。
文件出台后,家长最为关心的问题是现在社会艺术培训门类很多,一些学生参加了社会艺术特长班培训、艺术考级、艺术比赛等,参加这些社会艺术培训算不算“校外学习”?参加社会艺术考级和艺术比赛的结果能否作为“艺术特长”认定的依据?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人明确表示,关于“校外学习”,依据《测评办法》的文件界定,一不包括学生接受的家庭艺术教育,二不包括学生参加的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或个体培训者所组织的艺术培训,而只是指学生“参与社区、乡村文化艺术活动,学习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欣赏高雅的文艺演出和展览等”实践性、体验性学习。
关于“艺术特长”,文件明确限定为“在学校现场测评中”展现出来的艺术特长,社会艺术考级、艺术竞赛的等级名次证书等不能直接作为艺术特长测评的依据。
教育部表示,对于目前社会上各种各样的艺术考级,许多专家学者十分担忧,一是认为功利化倾向严重,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认为将艺术教育推向纯粹的技能培养,扼杀学生的兴趣和潜能。
教育部特别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某些机构移花接木解读政策文件的不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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