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单位简介 教育科研 学术论坛 基地建设 合作交流 党建工作
山东省教育科研网
学术论坛
相关通知 |
学术论坛
相关通知
栏目热点

中国舞协主席冯双白:自信的文..
1. 中国舞协主席冯双白:自信的文..
2. 提升乡村家庭教育质量迫在眉睫
3. 第二届中国基础教育论坛暨中国..
4. 围绕“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
5. 教育法迎来第三次修改
6. 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百年
7. 李云迪谈建设文化强国:让更多..
8. 姜昆:一辈子的折腾,都是为了..
站长推荐
1. “真正把教育摆在先行官的位置..
2. 第二届中国基础教育论坛暨中国..
3. 提升乡村家庭教育质量迫在眉睫
4. 围绕“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
5. 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百年
6. 中国舞协主席冯双白:自信的文..
7. 姜昆:一辈子的折腾,都是为了..
8. 李云迪谈建设文化强国:让更多..
相关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论坛 > 详情 
教育法迎来第三次修改
发布时间:2/13/2021  浏览次数:1235

教育法迎来第三次修改

2021-01-21 10:13:02作者:刘华东来源:《光明日报》( 2021年01月21日 03版)

  20日,教育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对现行教育法涉及教育指导思想、地位、方针、内容的四个条款作相应修改,并就解决冒名顶替上大学问题完善了相关法律责任。

  回应社会关切,维护教育公平。草案规定在招收学生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人员;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草案还增加规定,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已取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现行教育法于1995年公布施行,先后于2009年、2015年进行过两次修正。





下一条:围绕“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主题,新华社国家高端智库向全球发布《人民标尺——从百年奋斗看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智库报告
友情链接: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东社科网  山东省现代文化旅游研究院  灯塔-党建在线  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网  山东机关建设网  山东省齐鲁文化旅游培训网  山东省未来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  山东省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Copyright © 山东省教育科研网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研网
电话:0531-82076188;E-mail:kexuejie@126.com;
鲁ICP备14028533号-1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