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单位简介 教育科研 学术论坛 基地建设 合作交流 党建工作
山东省教育科研网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1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1
栏目热点

关于2022年度山东省高等教..

第四届山东省家庭教育论坛在青..
1.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华优秀..
2. 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
3.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华优秀..
4.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
5.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简..
6. 关于开展2023年度大学生职..
7. 青春,在复兴征程上闪闪发光
8. 山东省优化布局 扩优提质 扎..
站长推荐
1.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
2. 指引教育强国建设阔步前行
3. 把教育强国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
4. 教育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
5. 习近平文化思想的深远历史意义
6. 培育新时代大学生哲学素养
7. 2025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
8. 山东省全环境立德树人暨新时代..
通知公告1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情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鉴定标准》
发布时间:5/27/2025  浏览次数:271

《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鉴定标准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鉴定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科研水平提升,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标准体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类教育科学研究成果的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研究成果、应用研究成果、开发研究成果,涵盖学术论文、研究报告、专著、教材、教育软件、教学改革方案等多种成果形式

(三)鉴定原则

1. 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的方法和态度,依据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规律和学术规范,对成果进行客观评价。

2. 创新性原则:注重成果在理论、方法、实践应用等方面的创新,鼓励突破传统思维和模式。

3. 实用性原则:强调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作用和应用价值,关注其能否解决实际教育问题。

4. 全面性原则:从多个维度对成果进行综合考量,确保鉴定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避免片面评价。

二、鉴定维度及标准

(一)研究目标与内容(20分)

1. 目标达成度(10分)

一等成果:研究成果完全实现预定研究目标,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且在研究过程中对目标的把握精准,对目标相关问题的解决具有显著成效,得8 - 10分。

二等成果:较好地实现研究目标,虽存在个别小偏差,但不影响整体目标的达成,对主要研究问题有较为有效的解决措施,得5 - 7分。

三等成果:基本实现研究目标,在一些关键问题上有一定进展,但仍存在部分目标完成度不足的情况,得1 - 4分。

2. 内容完整性与深度(10分)

一等成果:研究内容完整、系统,对研究主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涵盖了该领域的核心问题和关键要素,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案例支撑,得8 - 10分。

二等成果:内容较为完整,对主要研究内容有较好的阐述,有一定的理论分析和实践应用案例,在某些方面有一定深度,得5 - 7分。

三等成果:内容基本完整,能够阐述研究的主要方面,但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深度不足,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得1 - 4分。

(二)研究方法与过程(20分)

1. 方法科学性与适用性(10分)

一等成果:选用的研究方法科学、先进,完全符合研究内容和目标的需求,在方法运用上严谨规范,能够有效收集和分析数据,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或对传统方法有重大改进,得8 - 10分。

二等成果:研究方法合理,能较好地服务于研究目的,在方法的选择和应用上没有明显错误,能够获取有效数据并进行合理分析,得5 - 7分。

三等成果:研究方法基本可行,但存在一定的不足,如方法选择不够精准、运用不够规范等,数据收集和分析的可靠性有待提高,得1 - 4分。

2. 研究过程规范性(10分)

一等成果:研究过程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和研究计划,各个环节清晰明确,研究步骤有条不紊,研究记录完整、详实,能够清晰展示研究的进展和思路,得8 - 10分。

二等成果:研究过程较为规范,基本按照预定计划进行,在研究过程中能够及时记录和总结,虽存在一些小的调整,但不影响整体研究进程,得5 - 7分。

三等成果:研究过程基本规范,但存在部分环节记录不完整、计划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对研究的连贯性和可追溯性有一定影响,得1 - 4分。

(三)创新性(20分)

1. 理论创新(8分)

一等成果:提出了全新的教育理论、观点或学说,对现有教育理论体系有重大突破和完善,在教育学科领域具有开创性意义,能够引领新的研究方向,得6 - 8分。

二等成果:在现有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见解、观点或对理论进行了拓展和深化,对某一教育领域的理论发展有积极推动作用,得3 - 5分。

三等成果:有一定的理论创新点,但创新程度有限,只是对现有理论进行了局部的调整和补充,得1 - 2分。

2. 方法创新(6分)

一等成果:运用了全新的研究方法、技术或工具,在教育研究方法领域有创新性的应用,且取得了显著效果,具有推广价值,得5 - 6分。

二等成果:对传统研究方法进行了改进和优化,使其更适用于本研究或在教育研究中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有效性,得3 - 4分。

三等成果:在研究方法上有一定的尝试和探索,但创新程度不高,效果不够明显,得1 - 2分。

3. 应用创新(6分)

一等成果:将研究成果创新性地应用于教育实践,开创了新的教育教学模式、方法或手段,在实践中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对教育教学改革有重大推动作用,得5 - 6分。

二等成果:在教育实践应用方面有一定的创新举措,对教育教学实践有明显的改进和促进作用,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得3 - 4分。

三等成果:在实践应用中有一些新的做法,但应用范围较窄,效果不够显著,得1 - 2分。

(四)应用价值与社会效益(20分)

1. 实践指导意义(10分)

一等成果:研究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直接且强有力的指导作用,能够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学校管理、教师教学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和策略,具有高度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得8 - 10分。

二等成果:对教育实践有较好的指导意义,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得到应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改进有积极影响,得5 - 7分。

三等成果:对教育实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能够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方法,但应用的范围和效果相对有限,得1 - 4分。

2. 社会影响与推广价值(10分)

一等成果: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教育界和社会的高度认可,成果被广泛推广应用,对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得8 - 10分。

二等成果:在省内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在一定区域或领域内得到推广应用,对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得5 - 7分。

三等成果:在本地区或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在较小范围内得到应用,对局部教育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得1 - 4分。

(五)学术规范性(20分)

1. 文献引用与参考文献(6分)

一等成果:文献引用准确、恰当,全面反映了该领域的研究现状和前沿动态,参考文献丰富、权威,格式规范,符合学术出版要求,得5 - 6分。

二等成果:文献引用较为准确,能够涵盖主要相关文献,参考文献格式基本规范,能体现研究的学术基础,得3 - 4分。

三等成果:文献引用存在一些小问题,如引用不全面、格式不够规范等,参考文献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得1 - 2分。

2. 概念界定与逻辑结构(8分)

一等成果:概念界定清晰、准确,逻辑结构严谨,论证过程严密,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各部分之间过渡自然,得6 - 8分。

二等成果:概念界定比较明确,逻辑结构较为合理,论证过程基本清晰,存在一些小的逻辑瑕疵但不影响整体理解,得3 - 5分。

三等成果:概念界定不够清晰,逻辑结构存在一定混乱,论证过程不够严谨,条理不够分明,得1 - 2分。

3. 语言表达与成果形式(6分)

一等成果:语言表达准确、流畅、简洁,文风严谨,成果形式规范、美观,符合相应成果类型的要求,图表制作精良,得5 - 6分。

二等成果:语言表达通顺,无明显语病,成果形式基本规范,能够较好地呈现研究内容,得3 - 4分。

三等成果:语言表达存在一些问题,如表述模糊、用词不当等,成果形式不够规范,对研究内容的呈现效果有一定影响,得1 - 2分。

三、等级评定

1. 一等成果:总得分在90分(含)以上,在研究目标与内容、研究方法与过程、创新性、应用价值与社会效益、学术规范性等方面均表现卓越,具有重大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应用价值,对山东省教育科学发展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

2. 二等成果:总得分在80 - 89分之间,在多个方面表现突出,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实践应用价值,对山东省教育教学实践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3. 三等成果:总得分在60 - 79分之间,达到基本要求,在某些方面有一定的亮点和价值,对本地区或相关教育领域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

总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成果,不予以评定等级。

四、鉴定程序

1. 成果申报:成果完成单位或个人填写《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鉴定申请表》,并提交成果主件、附件(包括研究报告、学术论文、相关证明材料等)。

2. 形式审查: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符合要求的进入正式鉴定环节。

3. 专家遴选:从鉴定专家库中选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专家应具有丰富的教育科研经验、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 材料送审:将申报成果材料以匿名方式送达鉴定专家,专家根据鉴定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撰写评审意见并打分。

5. 会议鉴定(必要时):对于争议较大或重点关注的成果,组织召开鉴定会议。成果完成人进行成果汇报,专家提问、讨论,形成综合鉴定意见。

6. 综合评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打分情况,确定成果鉴定等级。

7.颁发证书:专家鉴定后,依据鉴定结果颁发相应的证书。

五、附则

1.本标准配套制定《实施细则》等文件,对评分细则、材料要求、鉴定流程等进行详细说明,确保标准可操作性。

2.本标准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解释与修订。

 

 

 

 

 

 

 

 




上一条: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课题立项评审及结项鉴定管理办法
下一条:《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鉴定标准》
友情链接: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山东社科网  山东省现代文化旅游研究院  灯塔-党建在线  山东省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网  山东机关建设网  山东省齐鲁文化旅游培训网  山东省未来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会  山东省现代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山东省青少年心理健康公共服务平台 
Copyright © 山东省教育科研网 版权所有:山东省教育科研网
电话:0531-82076188;E-mail:kexuejie@126.com;
鲁ICP备14028533号-1

微信公众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