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鲁青教院〔2022〕3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山东省青少年劳动实践基地(职业体验基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有关院校:
为积极拓宽山东省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加快我省青少年劳动实践基地建设,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及教育部印发的《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充分利用职业院校实训场所及设施设备和社会适宜劳动实践场地,协同建立山东省青少年劳动实践基地(职业体验基地)开放共享机制,丰富和拓展青少年劳动实践场所,满足青少年多样化劳动实践和职业体验需求,提升青少年劳动教育支撑保障能力,充分发挥劳动育人的综合作用。经研究,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山东省青少年劳动实践基地(职业体验基地)申报工作(以下简称“劳动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全省高等院校,包括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高职院校及社会可以承接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实习实践场所。
二、 申报范围
主要包括装备制造、土木建筑、轻工纺织、工业酿造、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旅游服务、健康服务、文化艺术、农业农林、手工制造等专业大类的实训基地。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山东省青少年劳动实践基地(职业体验基地),基地应坚持公益性、体验性、安全性、示范性原则,应同时具备基础条件、课程设置、劳动专区、劳动工具、师资配备、开放时间、费用优惠、安全保障、管理服务等条件。
(二)基地应坚持劳动育人,结合青少年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劳动价值观,养成良好劳动品质,培养基本劳动技能,使青少年在实践、体验中提升实践能力和创造能力。
(三)基地要把青少年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放在首位,建立完整的责任到人、分工具体的安全管理教育制度,做到活动前有安全辅导、活动中有安全监督、活动后安全疏散等,对劳动实践活动各环节均有安全处置预案,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应对突发事件安全演练。
(四)基地应制定劳动教育实践计划,为青少年配备指导教师,做好青少年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在实践过程中,应加强对青少年遵守规章制度、团队合作意识、文明礼仪素质的教育,注意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安全保密和文明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做好实践活动期间对青少年的考核鉴定工作。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如实准确填写《山东省青少年劳动实践基地(职业体验基地)申报表》,并随附相关佐证资料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
(二)专家审核。经初步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有关专家人员现场踏勘,审核受理、设立运营。
五、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含《劳动基地申报表》及佐证资料等,应以PDF、word格式电子文本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一式2份。佐证资料包含:1.劳动实践教育主题课程文本资料及相关实践活动场景图片资料;2.基地运行管理工作制度。
六、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2月20日前送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63号恒大帝景写字楼909办公室;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活动部;联系电话:0531-82070008;邮箱:kexuejie@126.com。
附件:山东省教育科研网www.sdgov.org.cn下载
《山东省青少年劳动实践基地(职业体验基地)申报表》
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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