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关于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意见》,明确今年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要坚持“四个严禁”: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各类竞赛证书、培训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评测、接收简历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招生、选拔学生,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色班、国际部、国际课程班等名义招生。
义务教育事关千家万户,招生入学工作与广大学生家长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教育部连续多年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十项严禁”纪律,包括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择生源等。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中的“四个严禁”,无疑是深化“十项严禁”纪律要求的具体行动。严格执行“四个严禁”有助于规范招生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和良好教育生态。
“四个严禁”是推进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法律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平等入学和免试入学属性,体现了保障教育起点公平和避免超前学习、呵护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要求。“四个严禁”禁止的正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招生入学行为,是依法治教的重要体现。
“四个严禁”是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其他地区教育发展有借鉴意义。随着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我国义务教育工作的重心已由基本均衡转到优质均衡上来。优质均衡要求的是坚持有教无类,“五育”并举,因材施教,为每一名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不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选拔学生,让所有适龄少年儿童免试就近入学,正是优质均衡更注重全面发展理念的表现。在国家开展的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中,也将招生秩序规范等作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县的重要指标之一。
“四个严禁”是北京落实义务教育新政,适应义务教育发展新形势的现实选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要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同时,教育部已出台《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并在2023年寒假期间向全国发布“教育部关于共同抵制面向中小学生违规竞赛活动的提醒”,为违规竞赛、违规招生敲响警钟。
在近两年深入实施“双减”政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大幅压减的情况下,有的校外培训机构可能与义务教育学校以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更为隐蔽变异的方式联合开展提前招生、选拔学生的活动。如近日广州部分中学利用举办“校园开放日”违规收取学生简历开展招生问题被媒体曝光,近90所中学已举行或将要举行校园开放日超130场,一天举行10多场开放日几乎成了周末的校园常态,招生咨询处老师在校内公开收取学生简历。
此种招生乱象极大影响了正常的招生秩序,引发择校问题和家长焦虑,更凸显了落实“四个严禁”、维护平等入学权利的重要性。这也提醒我们,对隐蔽变异的义务教育违规招生情况,必须加大治理力度,一方面要坚决处置违规行为,形成震慑;另一方面还要健全规范招生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全方位阻断违规招生行为,保障学生平等入学。
(原载4月27日《中国教育报》。作者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财政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